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一审公然宣判,中国农业农村部原党组书记、部长唐仁健受贿一案,对被告人唐仁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对追缴在案的唐仁健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,不足部分继续追缴。其收贿金额人民币2.68亿余元(约3756万美元)。
央视报导,被告人唐仁健于2007年至2024年间利用担任中心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、中心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,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、中心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,甘肃省委副书记、省长,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、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、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。
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,被告人唐仁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,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,论罪应当判正法刑。鑒于唐仁健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;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把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;认罪悔罪,积极退赃,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,具有法定、酌定从宽处罚情节,对其判正法刑,可不立即执行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报导称,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25日公然开庭审理了该案。庭审中,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人唐仁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,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,唐仁健进行了最后陈述,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四十余人旁听了庭审。
唐仁健于往年5月接受中心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;9月13日,唐仁健被正式免往部长职务;11月15日,唐仁健因严重违纪违法,被开除党籍和公职;12月10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唐仁健决定逮捕。
据当时中心纪委监委通报,2013年至2024年,唐仁健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排的宴请,饮用高档酒水,相关用度由对方支付;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,相关用度由私营一元一分麻将群企业主支付;直接或者通过家人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、治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、黄金纪念章等。